日前,清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清城区选举委员会,主持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27日上午,清城区选举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传达清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清远市清城区选举委员会的通知》,明确区选举委员会职责;审议通过了《清城区选举委员会关于清城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清城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日程安排》《清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关于设立清远市清城区街道办事处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决定》。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清城区区级人大代表名额为304名。经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各镇人大代表名额如下:源潭镇110名,龙塘镇95名,石角镇106名,飞来峡镇102名。区级人大代表名额,由区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市、区直单位选区和各街、镇,各街、镇再分配到本辖区各选区。镇级人大代表名额,由镇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选区。根据《清远市清城区选举委员会关于清城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各选区要在8月25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工作,并张榜公布,发给选民证。2021年8月26日至9月7日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数,于2021年9月7日前向本选区选民公布。2021年9月15日是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法定日期,全区各选区都要在这一天选举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施方案》提出,清城区各级各部门都必须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总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区选举委员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做执法和守法的模范。在选举中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纠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法,严防违法问题的出现,确保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根据有关要求,镇的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2021年9月16日至9月下旬召开,区的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2021年9月16日至11中下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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